随着近年高等院校的不断增多,菲律宾高等教育委员会无法对每一所院校进行细致的监督管理,因此为了更好地执行其监管职责,高等教育委员会同意在私立高等院校中认定一批“自治”的或“解除管制”的学校。
“自治”和“解除管制”授予一贯在教育、研究和服务方面表现出色的私立院校,是通过改革对私立高等教育机构管制合理化的手段,体现了不同程度的高等教育机构的教学自治自由。比如,通过第一级认证获得批准班级和教师项目计划等管理方面的特权;通过第二级认证在管理和财政上完全被解除管制,部分课程获得自治权,可以重新修订,并且机构在申请补助方面有优先权等;通过第三级认证的私立院校不仅具有通过第二级认证的所有权力,而且在课程设置上完全被解除管制。
根据菲律宾的相关法律政策,被允许“自治”的高等教育机构拥有以下权利:不受限于一些特别规定;不受高等教育委员会监控和评估,但仍须向其提交所需数据;有机会获得某些特别项目的资助;有自由安排和决定课程的权力;通过备案,有权开设学位课程学习;通过备案,有权设立分校;有权建立与国外有关联的教育机构,提供远程教育。“解除管制”的自由程度低于“自治”,如“解除管制”的院校要实施以上最后两条的活动,则必须经过高等教育委员会的批准。